有的药物配伍之后会增加毒性,应用后会对人体造成损害,所以,从古流传下来的“十八反”“十九畏”及歌谣就反映了这一情况。经过科学验证“十八反”和“十九畏”是有一定道理的,如甘遂、大戟、芫花与甘草相反,确实不能够配伍应用。
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前人对药物的认识还不十分深刻。因此,这种绝对的“反”和“畏”又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
实际上,古今配方中就有不少“反”和“畏”药物同用的例子。如汉代《金匮要略》上用以治疗痰饮留结的甘遂半夏汤,甘遂即与甘草同用;清代《医宗金鉴》上用以治疗瘿瘤的海藻玉壶汤,海藻即与甘草同用;明代《本草纲目》上也有人参与五灵脂同用的记载;近代临床上也有海藻与甘草、人参与五灵脂同用的报道。
“十八反”和“十九畏”是在金元时期被概括而成的,内容如下:
十八反
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苦参、细辛、白芍。
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
归纳成歌诀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遂戟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子。
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京三棱。
人参(畏)—五灵脂。肉桂(畏)—赤石脂。
川乌(畏)—犀角。草乌(畏)—犀角。
归纳成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一见便相欺。
禁用药与慎用药
禁用药,一般说不能应用,因为这部分药物大多数是毒性较强或药性峻烈的药物,例如巴豆、水蛭、虻虫、大戟、芫花、麝香、三棱、莪术、水银、斑蝥等。
还有慎用的药物,大多具有破气、破血,或大辛、大热,滑利沉降等特性,例如:枳实、槟榔、桃仁、红花、附子、肉桂、川乌、草乌、冬葵子、瞿麦、磁石、代赭石等。
如果患者是孕妇,需要特别注意,应当在迅速把病消除的同时,注意保胎,这样才有利于母子的健康。对于慎用的药物,如果病情急需,也可根据“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源自《黄帝内经》)的原则,酌情使用。
根据长期的经验积累,古人将孕妇用药禁忌归纳成歌诀。
螈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于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注:
螈——即虺(huǐ),与蝮蛇同类;
斑——斑蝥;野葛——即水莽草;
代赭——代赭(zhě)石;麝——麝香;
黄雌雄——即雄黄、雌黄;
牡丹——即牡丹皮;桂——肉桂;
牵牛——牵牛子;通——即木通;
蟹爪甲——即螃蟹爪、穿山甲;
地胆——即芫菁;茅根——白茅根。
随着现代药理研究的深入,某些中草药肾损害问题不断浮出了水面。我根据54年的临床经验,总结出会给肾造成损害的中草药有:马兜铃、关木通、防己、天仙藤、青木香、寻骨风、朱砂莲、土木香、雷公藤、斑蝥、全蝎、钩吻、乌头、雄黄、朱砂、苍耳子、相思子、巴豆、巴豆霜、牵牛子、马钱子、附子、鸦胆子、川楝子、苦楝皮、轻粉、胆矾、昆明山海棠、丽江山慈姑、砒霜等,在开方吃药的时候,应谨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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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篇不转真的就有点说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