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真抓实干,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年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终期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经考核,黄山市、合肥市为优秀等次,滁州市、芜湖市为良好等次,宣城市、马鞍山市、安庆市、六安市、铜陵市、蚌埠市、淮北市、宿州市为合格等次,池州市、阜阳市、淮南市、亳州市为不合格等次。
根据相关规定,对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季度目标动态限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查处影响大气环境的违法案件,努力推动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2月27日
已经过去,
你那儿的“年终”成绩怎么样?
别忘了,
保护环境,我们一直在路上!
安徽最大规模大气督查来了——
为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实现《安徽省蓝天保卫战-年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切实改善我省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年度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督促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落实《安徽省蓝天保卫战-年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年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实现。
督查时间与范围年3月至年3月;
全省16个省辖市全覆盖。
督查形式?常规督查:对已完成PM2.5阶段性目标的,每月开展2周督查;
?强化督查:对未完成PM2.5阶段性目标的,不间断驻地督查。
?点击图片,浏览大图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主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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