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联合体药品采购行为洞穿法律底线

昨天,江苏省医药联盟平台率先独家报道了:《惊爆:南京市组建医疗机构联合采购体对药品带量采购询价》一文(原文附后),引起一片哗然!

二次议价,带量采购,市级联合体,区县级联合体,连乡镇也忙着凑联合体,就等组成联合国了;a类包,b类包,ceef包,干脆不卖药了,卖包;明扣议价,暗扣返钱,医院要钱直说啊,甭腼腆,大伙跟着遭罪;卫生厅清晰的降价思路,地方错综复杂的执行套路,犹豫迷惑的态度,再配套杂乱的进度,让人神经麻木又不敢不强做清醒:我只是个卖药的啊,容易吗!别卖了,自己吃吧!

综合各方声音,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考问,望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并采纳!如下:

1、公布的药品带量采购询价函中列出了采购单位和议价目录,而涉及招投标最重要的核心:议价原则、议价要求、议价时间、方式、议价响应等未见!

2、南京市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体,这一采购主体的合理性,受委托第三方的合理性?

3、国家卫计委6月11日刚刚颁布了70号文,其中:明确规定对于通过招标、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而我们看到此次南京企事业单位联合体的大部分品种为江苏省09省标中标品种,医院要求如此,难道企事业、民营、医院就可以背离?

4、在询价函中我们看到红石工作人员潘**(**86);李**(**),这在其他采购方案,包括前不久安徽蚌埠和阜宁的联合体议价中也没有直接把相关人员手机公布的;

5、整个过程的监督?卫生局、纪检等不参与?

6、委托第三方的采购平台?通知中也提到:南京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共计90余家,年药品采购总额约10亿元;首批参与药品联合采购的医疗机构有12家(附件一),年药品采购总额约3亿元。如此大的金额,牵涉采购主体之多,第三方的平台是否足以支撑?合法的结果必须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和规则获得!

7、涉及目录的企业众多,第三方通过何种形式进行询价?没有公开方式的通知?是否做到公平合理,所有品规厂家都接到了通知?在这里我们打个问号?

8、通知的第三方委托企业也未加盖红章,值得推敲。

组成医联体进行药品带量采购,是国际药品采购的通行做法,也是制药业期盼的药品采购方式。联合采购,可以形成规模采购量,从而使买卖双方通过直接谈判达到提高经济效益、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是推进我国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

南京企事业医联体,在省级统一招标鲜见成果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医疗机构联合采购,形成量价挂钩并通过扩大规模采购量使药品价格下降,原本是国际通行做法。但是,以上很多疑点涉嫌违反我国《合同法》和《反垄断法》。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精神明显不符。

我们并不怀疑南京市企事业有关方面急于下猛药快速挤干药品价格水分,为降低药品费用做出贡献的初衷。然而,几年来的药品招标采购实践告诉我们,尽管各省在招标采购工作完成之后都对外宣称为本省的人民群众降低了几十亿的药品费用,但老百姓却无法感受到这一成果。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和《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个人卫生支出由年的.8亿元上涨到年的.8亿元,上涨幅度达63.2%。另一方面,不少廉价药消失,药品短缺现象时有发生。事实说明,不对我国医药卫生体制进行系统性改革,单纯降低药品价格不可能降低药品费用,单独降低药品费用也不一定会降低医疗费用。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南京企事业医药采购联合体药品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行为,深入剖析和反思造成行为的制度根源,以顶层设计构造出有利医疗、医保、医药共同发展的医疗制度改革和药品采购方案,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改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形成以患者为核心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建立有利国民健康水平提高和促进制药企业健康发展的医药卫生新格局。

南京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体

药品带量采购询价函

贵单位:

随着国家新医改和药品零差率的不断推进,国家药品采购供应体系即将发生深刻的巨变,国际通行的药品采购供应做法正在受到国家医改政策的青睐。受南京市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体(简称联合体)委托,江苏红石医药管理服务公司受托为联合体提供药品带量采购的各项管理服务。

南京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共计90余家,年药品采购总额约10亿元;首批参与药品联合采购的医疗机构有12家(附件一),年药品采购总额约3亿元。

经我公司对联合体各家医疗机构上年度用药数据的整合分析和初步调研,贵单位的药品基本符合联合体药品带量采购的各项遴选管理要求。现我公司代表联合体,真诚地邀请贵单位对药品询价目录(附件二)中的药品按要求进行报价(附件三),我司将协同联合体对候选品种进行综合评议,按市场化原则结合临床需求对联合体用药目录进行筛选和调整。敬请尽快回函我公司(回函截止时间:年7月10日,如不按期回函视同放弃本次带量采购)。谢谢!

联络人:潘文娟(974086);李昂(1764258)

-;传真:-;邮箱:panwj

hsp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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