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德市政府同意,《年度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11月23日正式发布。
《方案》要求,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市直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减少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力争特护期期间(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
《方案》指出,特护期期间要做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特护期常规防治工作。
强化对涉气排污企业、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餐饮油烟等方面的监管,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严格燃煤电厂生产和管控,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限产措施,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大高排放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污染、城市扬尘等污染管控,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二是强化突发期特别措施。
城区内及城乡接合部所有地面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和运输;
在日常清扫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城市道路机械清扫、洒水、冲洗3次;
在特护期对工业企业巡查频次基础上,加大1倍巡查力度;
工业企业未进行密闭作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立即停止生产;
城区内所有室外夜宵摊点一律暂停营业;
加大对垃圾、秸秆焚烧和露天烧烤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城区及城乡接合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冒黑烟等高排放车辆进入城区道路行驶;
加大公共交通的投运力度,在城区范围内实施燃油机动车限行。
三是落实应急期预案要求。统一提高预警分级标准,统一规范预报程序,统一应急减排措施,统一完善工作机制。
来源
微环保
编辑
吴丽编审
刘连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