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司法厅鄂司复〔〕4号文件精神,湖北宜昌市公证处从6月4日起正式更名为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公证处,体制转为合作制,并于6月11日迁至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72号九州大厦A座7楼办公。这也意味着,我省宜昌市三峡公证处、荆州市荆州公证处、咸宁市尚诚公证处三个合作制试点公证处全部步入正轨。
三峡公证处将坚持三个不变原则:一是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授权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二是公证员依法行使法律证明权的身份不变;三是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变。
三峡公证处秉承“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的执业理念,以“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创新公证服务形式和拓展服务领域,立足高起点定位,确保高标准运行。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左三)及相关领导视察三峡公证处
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中)视察三峡公证处
三峡公证处设有
八间独立的公证
员办证室和一间
安装录音录像系
统的遗嘱办公室
三峡公证处现有公证人员九人,三峡公证处将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经济、服务社会民生为己任,办理各类国内、涉外公证
办公